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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波老大们这样说 网贷意见稿企业家们怎么看?
来源:一波老大们这样说 网贷意见稿企业家们怎么看? | 作者:bjjdhl | 发布时间: 2016-09-23 | 147 | 分享到:

  吴文雄:目前,大量的P2P企业不断涉足资管、理财、保险券商等业务,逐步演变成一种混业经营模式,这不仅削弱了其P2P中介业务本质,同时加大了平台自身风险。而此次规定中,要求P2P平台不得发售银行理财等产品,其实是让平台回归中介本质,同时也有力于监管层对各行业进行分业监管,能够有效分防范平台因混业交叉经营带来的风险。因此,p2p平台只需要安安分分的做自己的中介业务,不要试图替代银行,也不要试图跨越自有领域,要努力成为传统金融机构的有效补充。 高收益对应高风险,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。本次监管细则要求网贷平台不得从事众筹等业务,其根据还是将网贷平台定义为信息中介机构,同时也倒逼平台集中精力做好服务,谋求新的变革。

  陈府申:传统银行理财、券商资管、基金、保险或信托产品从立法者的本意来看,认为其投资风险相对较大,故对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会进行更高要求。要求网络借贷平台禁止发售这些传统产品,其实是一种降低风险,保护投资人的表现。这样一来,从互联网平台来看,有的时候虽然目的上是两个极端(有些是确实希望通过风控和增信保刚性兑付,有些则是以刚性兑付作为庞氏骗局的手段),但是表现形式会很像,即都表现为愿意刚性兑付或承诺固定回报。这就使监管出现两难。至于提到的不能进行众筹业务的问题,这是惯常的限制混业经营,防范系统风险的思路。举例而言,在传统金融领域,一家金融机构如果同时是银行也是证券公司,那么他的风控流程、团队管理、防火墙等管理完全是两套不同的要求,现在的网贷平台亦然。

  汤浔芳:这最终可能是是牌照管理的问题。P2P网贷只能做小额借贷的事,不能涉及传统金融,银行理财,证券类业务(股票、券商,股权众筹)。那些想做资产管理的网贷平台,也就是说既有网贷、又有基金销售、又有众筹业务 的需要独立申请牌照,或者获取营业资格。

  不允许网贷平台做保险、证券等传统金融业务很正常。一是,保证传统金融的利益;二是,传统金融还是很专业的,小贷公司、P2P的水平风控水平有限,不一定能做得好。其实,P2P平台,把网贷这件事做专做深就很好了。众筹目前带来的营收并不可观,看京东金融的众筹收入即可。另外,保险、证券的业务,需要平台有较强的注册资本金,以及股东背景,这些都是很多小贷平台没有达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