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比特币的出现,虚拟货币引起了经济学家、政策研究者、投资者的极大兴趣。在理论文献中,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、网络货币、数字货币等几个常见的概念常常混淆在一起,在实践中,不乏各种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名,行非法集资或网络传销之实的案例,这难免让人产生混乱:虚拟货币是什么?虚拟货币有何价值?虚拟货币存在哪些风险?
虚拟货币的概念界定
从形态上,货币分为实物货币和数字货币。顾名思义,实物货币是有形的,其代表的价值用直观的方法就可以看到或者触摸到,而数字货币则是无形的,其所代表的价值用数字来表示,并通过电子信息进行传输和储存。与传统货币相同,数字货币即可能用于购买网络中的虚拟商品和服务,也可能用于购买现实生活中的商品和服务。
从形态的角度理解数字货币,那么数字货币所涵盖的内容就比虚拟货币和电子货币广泛,虚拟货币和电子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。电子货币是以电子数字形式存在的法定货币,相关信息储存在磁条、微电子电路、光学装置、计算机服务器上,表现为磁卡、微电子卡、广电卡或者互联网上的数字现金,货币的多少表现为数字的增减。而虚拟货币只能在特定的环境下被少数人接受,充当货币的角色,但本身并不具备现实货币的属性特征,也不接受货币当局调控,仅由其创造者发行和控制。
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具有法定清偿力,这一本质区别使得电子货币和虚拟货币在很多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。首先,从记账单位上来说,电子货币的记账单位一般都是现实中的货币,比如人民币、欧元、美元,但是虚拟货币的单位则是自成一体的货币单位,比如Q币、百度币、比特币等;第二,从使用范围来说,电子货币可以在除了发行指之外的所有地方作为支付手段,而虚拟货币却只能在特定的虚拟社区中使用;第三,从是否受货币当局监管上来说,电子货币受到货币当局监管,而虚拟货币一般不受货币当局监管;第四,从风险类型上来说,电子货币的使用者承担的风险主要是操作风险,但虚拟货币的使用者则面临操作风险、信用风险、法律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多种类型的风险。
虚拟货币的逻辑
从虚拟货币的发行方式看,可以将虚拟货币分为有发行中心的虚拟货币和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;从虚拟货币的技术上看,虚拟货币又可以分为不加密虚拟货币和加密的虚拟货币。我们所熟知的游戏币、论坛币就是有发行中心的、不加密的虚拟货币,比特币则是去中心化的、加密的虚拟货币。